近年来,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规划编制、土地要素保障、资源保护利用等职能职责,围绕科学规划支撑保障文旅发展空间和通过精准供地落实文旅项目用地两条主线,全力助推全市文旅产业健康蓬勃发展。
一是立足规划职能,优化文旅发展空间布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全市文旅资源分布和发展潜力,明确重点文旅发展区域,围绕“小平故里行·华蓥山上居·嘉陵江畔游”主线,在规划中预留文旅发展空间,划定文旅功能重点区,确保重大文旅项目有空间可落、有规划可依。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文旅融合发展需求,在乡镇级片区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合理布局乡村旅游发展空间。对具有旅游资源的传统村落、特色田园,规划中注重保留乡村风貌、保护传统建筑,为发展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等业态创造条件。对涉及村庄区域的文旅项目,结合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安排民宿、餐饮、停车场等设施布局,确保项目落地有据可依、建设有规可循。
二是做好要素保障,破解文旅项目用地难题。围绕“征地、用地、管地”三个环节,全力做好要素支撑。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纳入近三年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文旅项目,积极争取国省统筹指标。对市级重点项目,在省级下达全市基础计划中予以优先保障。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利用存量房产或土地兴办文旅设施的,按规定实行过渡期政策,暂不改变土地用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针对文旅项目点多面广、用地类型多样的特点,指导各地采取差异化供地方式。对经营性文旅项目,主要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对公共基础设施、景观配套设施等,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项目,拓宽用地渠道。对旅游景区内直接用于景观建设、游步道、观景平台等用地,在不破坏耕作层、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对利用自然地貌开展低空旅游、户外拓展等项目的,指导业主依法依规使用土地,避免因用地不规范造成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