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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五部门建立矿产资源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

2025-07-21      来源: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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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丰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共同印发《丰城市矿产资源常态化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标志着该市在构建矿产资源管理协同共治新格局上迈出关键一步,旨在以更严密的防线打击非法开采,守护绿水青山与资源安全。
  聚焦顽疾,凝聚多方执法合力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隐蔽性强、危害巨大,不但扰乱市场秩序,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生产安全,单部门执法常面临发现难、认定难、查处难的问题。此次丰城市《机制》的出台,破解了这一难题,通过整合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和公安五部门的核心力量,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执法资源与专业优势的深度融合,形成“一处发现、多方联动、精准打击”的常态化治理模式。
  明确分工,划清压实监管责任
  《机制》清晰划分各成员单位职责,自然资源局担纲“主力军”,负责日常监管、违法行为查处(无证、越界开采等)、矿权合法性专业认定及案件移送,并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林业局严打非法采矿活动中毁林占地行为,监督被破坏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应急管理局紧盯非法矿点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生态环境局监测非法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查处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公安局强力护航执法,打击抗法行为,侦办涉矿刑案。其他相关部门依责协同配合,构建全方位监管网络。
  双轮驱动,保障机制高效运行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即时互通案件线索,特别是涉及其他部门管辖或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移交。定期召开信息共享会,研判违法新动向,为精准执法提供决策支撑。重大紧急线索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自然资源局牵头,明确分工、时间、地点,现场查处违法,依法定责,并确保生态修复到位、涉案物资依法处置。
  强化领导,确保机制落地生根
  设立专项联络员制度,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自然资源保护检查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关键业务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工作组,确保沟通顺畅、执行有力。
  该机制的建立,是丰城市提升矿产资源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体现地方政府对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随着该机制的深入运行,将有效遏制非法开采乱象,推动丰城矿产资源开发走向规范、绿色、安全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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