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梳理采矿权审批登记事项,以优化内、外审批为重点,从相关环节压缩工作时限,合并审批流程,保障矿山正常生产,提高矿业权人满意度。
一是优化内部初审流程。经与各县(市、区)局会商,将其出具初审意见的时限从十个工作日压缩为五个工作日;将协议出让中两次征求县级初审意见合并为一次,减少县级会审所需时间。
二是实行外部并联审批。邀请内江市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部门召开并联审批工作协调会,商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过程中,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确保矿业权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尽快完成其他开工要件手续办理,及时开采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