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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开展“大棚房”调查 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2018-08-30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凌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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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棚房”是指部分企业和个人以设施农用地为名,擅自改变大棚农用地用途,开展非农建设。近日,弋阳县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本辖区违法违规“大棚房”开展集中调查,为下一步整改工作夯实基础。

  近年来,弋阳县对设施农用地严格把关,设施农用地管理不断规范,为全县的土地节约集约工作和规模化养殖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兴起,部分地方通过使用“大棚房”为掩护开展违建,由于大棚表面有一层覆膜,国土执法很难通过卫星拍摄等方式发现。日前,弋阳县对本辖区违法违规“大棚房”开展集中调查,重点调查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在农业园区、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或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三是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调查工作完成后,将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整改工作。

  另外,该县进一步健全设施农用地长效管理机制,严把设施农用地跟踪管理关,对已批准的设施农用地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面积进行跟踪。同时,落实乡镇政府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巡查机制,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以群众举报、村级巡查为重要线索来源,重点监督大规模的大棚农用地,确保“大棚房”违规建设发现在萌芽、处理在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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