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下放事项绩效评估办法》,科学评价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下放工作的实施效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和质量。
绩效评估的内容有四项:一是依法行政。包括是否依法办理下放事项,下放事项的审批、管理、服务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下放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标准、办理期限是否符合标准,审批项目的用地指标是否准确无误。二是工作效率。包括下放事项是否在网上办理,办结时间是否符合对外承诺期限,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故意或者过失延长办理时间,是否推出当场办理等便民服务措施,是否建立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大产业项目的“绿色通道”措施。三是配套机制。包括是否制定下放事项的具体操作细则、流程图,是否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公示,是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职责,是否建立重大疑难复杂项目的快速协调处理机制,是否及时归档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制度建设。包括是否建立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是否履行监管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党风廉政有关规定。
《办法》规定,绩效评估按照自检自查、案卷评查、核查案卷、日常效能督查、征求行政相对人的评价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年中、年度《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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