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征地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双保”工程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安徽厅要求,各类征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在同级政府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收土地和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在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征地批文信息和“一书四方案”;要积极探索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平台或纳入当地政府信息查询平台,为被征地农民获取有关征地信息提供便利。
安徽厅提出,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双保”工程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采取网上巡查、台账核查、考核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和检查。对不主动、不及时公开征地信息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无故拒绝受理依申请公开征地信息、无故拖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转办事项、不按规定主动公开征地信息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征地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并受到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的单位,不得参与“双保”工程年度成效显著单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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