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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扩大内需 严格土地监管—— 鹿心社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摘登

2008-12-04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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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办于2008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介绍服务扩大内需,严格土地监管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杨征/摄)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了《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的下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解读《通知》精神,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通报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并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只要应对得当、监管到位,就不会影响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中央电视台记者:国务院近期安排在2年之内投资4万亿资金拉动内需,无疑会增加很多用地需求。同时我们在耕地保护上也面临着很严峻的问题,必须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请问国土资源部有哪些具体措施,一方面保障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确保耕地红线不会突破?

鹿心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投资力度这么大,有这么多的项目要落地,肯定会对保护耕地、严守18亿耕地红线造成很大的压力。但是,只要我们应对得当、监管到位,就不会影响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这主要出自以下考虑:第一,从现在需要安排的项目来讲,主要是三类:一类是正在建设的项目;一类是各类规划确定了的项目;一类是需要论证新上的项目。国务院前不久批准印发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前两类项目的用地都在规划当中作了具体安排。对于第三类项目,我们在规划当中预留了机动指标。所以从用地的总体安排上我们已经作出了考虑。第二,这么多的项目在短期内需要上,虽然在规划布局上已经有了安排,但很多项目的用地时间确实提前了。我们可以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安排,对用地的时序作出统筹和调整。第三,我们要加强监管、严格管理。一是要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法定制度;三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四是对违法占用耕地实行严格的问责。如果这些措施落实到位,我们一方面可以满足促进经济增长的用地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够实现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今年年底或者到明年的时候将有大量扩大内需的项目上马,可能需要大量的用地指标,请问国土资源部如何保证这些项目的用地指标?另外是否会因此出现征地纠纷明显反弹的现象?

鹿心社:我刚才说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的项目要落地,用地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尽管在土地利用规划当中,在总体上作出了安排,但是计划指标的保障确实是个大问题。对此我们作了三点考虑和安排:一是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用地的计划指标作出总量的统筹;二是对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指标由国土资源部在审核用地报批的时候直接核定;三是对地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项目,由地方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统筹安排,国家将根据计划的执行情况,作出相应的调剂。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保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的用地需求。

如何防止在大量征占土地的同时出现征地的矛盾和纠纷,总体考虑是,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具体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尽量少征、少占农民的土地;二是对需要征占农民土地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征地程序,确保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三是给农民以合理的补偿;四是对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作出统筹安排。同时,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

通过实时监控、从严查处、严格问责,防止大面积违规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经济日报社记者:中央扩大内需十项政策出台以后,各地也纷纷出台了各自扩大内需的措施,其中有很多涉及到投资项目,因此带来了大量的用地需求。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国土资源部如何防止个别地方违法占地现象的发生?

鹿心社:如何防止在大量用地的情况下出现违规违法用地,这也是我们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刚刚召开了全国的电视电话会,专门作了部署。这里我简要地说三点措施:第一,要对用地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随时发现违规违法用地,及时加以制止。第二,从严查处。对违规违法占地侵害农民利益的,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但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第三,严格问责。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对当地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执法情况负总责。当一个地方的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对这个地方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最近,我们根据全国第八次卫片检查的情况,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约谈了9个城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地提出批评和整改的要求。我们相信,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防止大面积违规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既要积极推进,同时必须稳妥

财经杂志记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具体如何落实?目前进展怎样?三中全会规定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条文的修改,目前的修改进程如何?

鹿心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创新点和关键点。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同时必须稳妥。如果管理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出现乱象,导致新的乱占滥用土地问题。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要把握几个关键点:第一,要严格界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规划,二是必须依法取得。第二,要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程序。必须要按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第三,要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放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当中来进行。主要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规范这项工作的进行,国土资源部已经起草了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可望在年底出台。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对《土地管理法》作出相应的修改,国土资源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经组织了专门的班子,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同时,《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也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明年的立法计划,国土资源部将在认真研究、论证,听取有关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尽快报国务院。

美国有线电视CNN记者:您刚才提到农村集体用地流转程序需要规范化,我们看到前一段时间北京附近有一个村庄的18位农民提出拍卖他们的承包地,您觉得这种拍卖形式是否符合刚才说的规范程序?

鹿心社:对于农用地的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作了明确规定,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要遵守“六字”原则,也就是“依法、自愿、有偿”。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的规定: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只要符合这些规定,可以按照三中全会的规定来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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