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科研专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部将于2014年9-12月组织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中评估,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
(一)工作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08号)等。
(二)范围。对2012、2013年立项的在研项目进行中评估,其中2012年度49项,2013年度47项。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按照已批复方案执行。
二、目的和主要内容
(一)目的。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和阶段性研究成果。
2.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涉及人员、研究内容和预算执行的,重点研究提出评估意见。
3.加强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研究进度,督促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二)主要内容。
项目中评估重在抓进度,促质量,合理调整部署。
1.检查评估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检查项目是否按照任务书开展工作,是否按照进度推进并实现阶段性目标;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检查评估资金使用和成效。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要求填报预算执行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成效。
3.检查评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按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要求,落实项目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管考核机制。
三、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管理。
项目中评估主要请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组织。根据需要,科技合作司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托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协助做好中评估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9月)。项目承担单位总结项目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重大调整的,应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主管单位等提出需调整确认申请。
2.中评估阶段(10月底前完成)。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单位组织中评估,对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涉及调整人员、研究内容和预算的,应逐项进行评估并报部确认。对项目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具有较强推广转化价值的,以简报形式报部。科技合作司根据需要,选取个别项目进行抽查,请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单位及时与科技合作司沟通抽查日程安排。
3.通报宣传阶段(11月底前完成)。科技合作司会同财务司,通报中期检查评估情况,确认中评估意见,编制项目执行情况及阶段进展报告;对取得阶段性进展的重要成果组织宣传。
四、材料要求及其他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专项工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栏目”下载并填写《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请于10月底前,将项目中评估意见(附专家名单)、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进展简报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附电子版1份。
中评估专家由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聘请。专家组建议5-7人,其中业务专家4-6人,预算专家1-2人,以同行专家为主,中青年专家和地方一线专家应不少于50%。
五、联系方式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马 梅 赵财胜 010-66558426 66558409
专项管理办公室:赵国君 赵祺彬 010-61592083 61595831
邮箱:zhuanxiangban509@163.com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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