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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合〔2013〕198号

2013-10-16      来源: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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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为做好2014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要求,围绕我部在国家科技奖励中的优势学科领域,在基础研究、土地调查与利用、重大地质找矿勘查、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普及和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组织有关单位推荐申报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要求是已完成并实际应用3年以上(指成果完成和应用是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取得重大科学研究进展、获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项目成果。推荐项目相关成果必须已经获得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或者同等级别的其他科技奖励。

  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科技奖实行限额推荐。中国地质调查局可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含科普作品)10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各3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各1人;其他推荐单位每个奖种可推荐1项,其中科技进步奖除项目成果外可另推荐科普作品1项。

  各推荐单位应按照推荐申报项目数,选择符合推荐要求的项目成果或人选,组织好项目推荐书编写工作,于11月22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书一式10份,以及推荐书电子版光盘一份报至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推荐项目成果的整体情况,我们将组织专家开展择优遴选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和集成推荐项目,推荐参加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选。

  二、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岩、谢秀珍,010-66558411、66558410

  2.材料接收: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C205室,100812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杨玲,010-66558728,66558717

    附件:国家科技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要求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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