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王立彬 李雪)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13日在2007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说,中国继续坚定不移地在矿业领域实行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外国公司可以依法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到中国进行风险勘探和资源开发。
汪民说,中国将进一步开放市场,健全矿业市场体系和“引进来”服务体系,改善矿业投资环境,确保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将继续推动政府间的矿产资源管理交流和企业间的矿业合作。我们热忱欢迎外国公司到中国寻求更大发展。希望外国公司把眼光放长远,搞好与当地政府、社区和企业的长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据介绍,近年来,中国加大了矿业“引进来”力度。矿业已成为外商投资的重要领域。100多家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矿产勘查,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涉及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铅、锌、金矿等400多个勘查开采项目。许多公司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国外一些从事勘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的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外商、港澳台商在华设立的矿业企业达到594家。
中国已经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中国矿业领域2007年11月14日02:59中国新闻网【大中小】【打印】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三日电(记者赵胜玉)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今天在此间指出,中国已经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中国矿业领域。
第九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汪民在开幕式上作主旨发言时说,国务院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突出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二00七修订版)》,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非常规油气资源、铁矿、锰矿的勘探、开采及选矿、加工,列入鼓励类;将特殊和稀缺煤种,金、银、铂族等贵金属和金刚石等,以及磷矿、重晶石、硼矿、天青石等矿产的勘查、开采,铜、铝、铅、锌、钨、钼、锡、锑等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冶炼、分离,列入限制类;对鼓励和限制类的具体目录分别明确了中外合资、合作方式和中方控股要求;将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稀土勘查、开采、选矿,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加工列入禁止类。
他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府将坚持立足国内、互利合作,加强勘查、集约开发,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范管理、促进和谐的方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矿业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矿业走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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