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看似熟悉,却显示了在生态文明与机构改革视野下,国家对最严格土地管理不仅重心未变,而且站位更高,自然资源人身上肩负的责任也更重大。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大国土”理念,赋予了耕地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更为深刻的时代要义。“人的命脉在田”,坚守耕地红线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而“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地的命脉在树”,如果单是就“护田”而谈耕地保护,难逃顾此失彼的落套。可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不仅仅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也是维护整个生态系统安全的关键。
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并为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但是,“底子薄、基础弱”的土地资源国情并没有变,土地资源需求刚性增长与粗放利用并存的现状不容乐观,生产、生活与生态的用地需求势头仍旧强劲。与之相伴,因开发无序、过度利用造成土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部分地区森林破坏、湿地萎缩、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问题突出,给陆域国土地质环境安全带来隐患。对此,必须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耕地红线是我们的生命线,也是改革发展不可突破的底线,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有丝毫闪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大格局中,耕地保护更强调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并重,强调在维系生命共同体中推进耕地资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
严格保护耕地,必须要严防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确实无法避让耕地的,要严格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对于因占用、污损等原因导致质量退化的耕地,要站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的层面开展综合治理。对于耕地资源的精华部分,我国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并全面实行特殊保护,着力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新格局。这不仅对坚守耕地红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还将对各类建设布局形成逆向约束的控制线。
推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耕地,更是为了彻底改变粗放用地的传统发展模式,打造集约高效的国土开发空间。为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各地已经探索出多种新技术、新模式,逐渐形成市场配置、政策激励、科技应用、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等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从城乡用地实际来看,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主要在于通过调结构、优布局来盘活存量土地。在城市,推行“增存挂钩”机制,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存量盘活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惩相挂钩;在农村,国土综合整治正逐渐推广开来,节约集约用地已成为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途径。目前,节约集约用地重心逐渐转向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推进城乡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必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自然资源的督察与执法力度逐渐加大和“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供了机制保障,但两个“严”字能否真正落地,还有赖于每一位公民对国家发展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