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出,积极构建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体系和共同责任体系,凝聚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强大合力,为全国土地管理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罗志军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针对全省土地资源紧缺的突出矛盾,坚持规划引领,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创新,严格责任考核,着力推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绩应充分肯定。
罗志军强调,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资源小省,发展中的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节约集约用地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基本出路,也是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着力改革创新,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强大合力。为此,一要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江苏不同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需要,实施差别化的资源配置和用地政策,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加快形成节约集约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二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三要着力深化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资源市场化配置、土地综合整治、存量用地开发等方面的新机制,为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深入开展增添生机和活力。四要强化法治观念,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依法管地,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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