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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四严一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2015-06-24      来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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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平邑县国土资源局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平台,不断探索在县乡改造建设中遏制粗放用地的新举措,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子。

  严把规划管控关。变“规划跟着项目走”为“项目跟着规划走”。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

  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四个不批”,即:不符合规划的不批、未经过环评的不批、达不到占补平衡的不批、投资强度不足的不批。在招商引资选项目时,把用地与税收挂钩,提高投资强度,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没问题的前提下,投资强度在县城开发区每亩不低于200万元,乡镇每亩不低于160万元。

  严把土地供应关。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用地理念,坚持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集中。对拟落户项目提前拟定供地方案,确定供地面积、容积率等指标,规定除安全生产或工艺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建单层厂房,其他项目和所有的办公生活配套用房必须建设多层、高层建筑。今年标准厂房建设累计投资4797万元,建筑面积4.47万平方米。分期分批供地。对投资规模比较大、占地面积大的项目,按实际需要分期分批供地。对凡是达不到约定条件的,不再提供后续用地。

  严把批后监管关。围绕用地项目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项目用地“一宗一卡”管理,全程监管,做到批前早介入、批中紧跟踪、批后严监管。实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已成交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合同成交价款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对不按时开工、竣工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出让合同违约金上缴县财政。目前新供土地按时开工率为95%。

  多方拓展,有效挖潜资源。一是积极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严格落实联合办公、约谈督办制度。完成2007-2013年2762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供地率达到97.6%,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强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实行国土、规划、发改等八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共认定清理闲置土地10宗665亩,低效用地22宗841亩,改变土地用途或部分改变土地用途5宗232亩。已收回闲置土地2宗163亩,其余正依照程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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