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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是否为改变土地用途?

2013-10-18      来源:部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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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你好!一宗出让仓储用地,根据现在的城市规划该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工业,工矿仓储用地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为同一类用地,现在如根据规划用途将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是否属于改变土地用途?具体应如何操作?

  回复:你好!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同为二级地类,属于不同用途,因此,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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