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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南漳县创新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12-12-25      来源:湖北国土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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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南漳县立足人均耕地量较低,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实际,不断创新机制体制,不断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规划管控,审核把关“挤水分”。一是控制用地总量。在上年度末由各镇区、各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用地意向,前瞻性制定用地计划,压缩用地规模。二是严格用地预审。严把总体规划关、用地规模关、投资强度关和产业政策关,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一律不批准供地。三是实行“三个集中”。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微小企业向城镇规划区集中,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破除建设用地四面开花、粗放利用模式。四是科学设置门槛。对开发区入园企业投资强度做出硬性限制。明确规定开发区入园项目的亩产效益,对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不予单独供地。

  二、内涵挖潜,盘活存量“拓空间”。一是强化收储,提升蓄水池功能。制定出台《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对县内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可收购的国有土地、可征用的集体土地等,统一进行收购储备,提高土地供给量。二是加力激活,优化中心区土地利用。针对城区中心地带工矿企业,影响了城区环境,困扰城市发展的现状,制定出台《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用地优惠管理办法》,鼓励“退二进三”,对原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后公开拍卖,所得价款按照比例返还企业,用于新厂区厂房建设。三是集中清理,处置低效闲置土地。组织国土资源、监察、法院部门,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专项行动。采取征收违约金、鼓励整合优化、支持退出流转等办法,支持企业在用途不变情况下进入市场转让,进行重新优化配置。

  三、因地制宜,推进整治“扩增量”。该县抢抓政策机遇,加力推进土地整治,有效缓解用地压力。一是大力实施低丘岗地改造。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有力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二是大力实施增减挂钩。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实施,置换国有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有效破解一批重点项目“等米下锅”的用地困境。三是大力实施低丘缓坡地开发。编制地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开发,获批用地指标确保重点工业项目用地。

  四、强力执法,严厉查处“堵漏洞” 。该县本着“预防为主,防范和查处相结合”和“既查处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制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国土资源、城建、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用地坚决予以拆除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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