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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

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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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流失(water and soil loss)是指“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和水土损失,亦称水土损失。”--(《中国水利百科全书-第一卷》,《中国大百科全书.水利卷》,《水土保持学》王礼先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5) 。 

  1981年科学出版社《简明水利水电词典》提出,水土流失指“地表土壤及母质、岩石受到水力、风力、重力和冻融等外力的作用,使之受到各种破坏和移动、堆积过程以及水本身的损失现象。这是广义的水土流失。狭义的水土流失是特指水力侵蚀现象。”  

  这与前面讲的土壤侵蚀有点相似,所以人们常将“水土流失”与“土壤侵蚀”两词等同起来使用。

  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km2 ,其中:水蚀面积:165万km2 ,风蚀面积:191万km2 ,在水蚀、风蚀面积中,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面积26万km2 。  

  在165万km2的水蚀面积中,轻度83万km2 ,中度55万km2 ,强度18万km2 ,极强6万km2 ,剧烈3万km2 。  

  在191万km2风蚀面积中,轻度79万km2 ,中度25万km2 ,强度25万km2 ,极强27万km2 ,剧烈35万km2 。  

  冻融侵蚀面积125万km2(是1990年的遥感调查数据),没有统计在我国公布的水土流失面积当中。  

  1991年 中国国务院颁布《水土保持法》,为我国第一部专业水保技术法规,为我国水保工作者长期无法律依靠划上了句号。

  2005年 中国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科学考察。 水土流失的形成与危害   

  地球上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就是土壤和水分。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由于不利的自然因素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造成地面的水和土离开原来的位置,流失到较低的地方,再经过坡面、沟壑,汇集到江河河道内去,这种现象称为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互相交织作用产生的。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是:地面坡度陡峭,土体的性质松软易蚀,高强度暴雨,地面没有林草等植被覆盖;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诸如:毁林毁草,陡坡开荒,草原上过度放牧,开矿、修路等生产建设破坏地表植被后不及时恢复,随意倾倒废土弃石等。 水土流失对当地和河流下游的生态环境、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都造成极大的危害。水土流失破坏地面完整,降低土壤肥力,造成土地硬石化、沙化,影响农业生产,威胁城镇安全,加剧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导致群众生活贫困、生产条件恶化,阻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土流失是在湿润或半湿润地区,由于植被破坏严重导致的。如果是在干旱地区的植被破坏,会导致沙尘暴或者土地荒漠化,而不是水土流失。  

  因为植被破坏严重,再加上雨水和地表水的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加大植被的覆盖率,可以保持水土,也就是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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