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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0-05-27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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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相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6月25日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传主题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  集约用地”。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二)深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广泛宣传宣讲国土资源国情、国策;

  (四)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简称“双保工程”),突出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五)围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三、总体安排

  (一)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围绕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宣传口号。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10个宣传口号,在6·25全国“土地日”主题活动仪式上宣读评选结果并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开展“双保工程在各地”大型采访活动。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6月上旬部组织开展“双保工程在各地”大型采访活动,组织中央新闻媒体记者实地进行采访报道。

  (三)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6月20日至26日,部和各地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推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系列报道。同时,部和各地广泛开展社区、街头宣传咨询,举办座谈研讨、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活动。

  (四)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6月25日当天,部和各地通过举办纪念仪式、文艺演出和主题展览等形式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纪念活动。同时,部启动全国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评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机关各有关司局、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策划,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搞好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机关各有关司局、单位要采取举办纪念日主题活动、座谈会、研讨会、知识竞赛、演讲和印发宣传画、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开展综合报道、专题报道、专题访谈、政策解读、综合述评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成效,对今后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前将总结电子版、活动图片和影视资料(DVD光盘)报部办公厅。

  联系人:张应南、王鹏飞

  电  话:010-66558044, 66558043

  传  真:010-66558044

  电子邮件:gtzybxwc@163.com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相关: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网络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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