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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要承担哪些责任?

2008-06-30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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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1种: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破坏耕地;3.非法占用土地;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5.非法批准用地;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7.拒不交还土地;8.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村建设;9.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10.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1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一旦相关人员违反了以上规定,将被处以相应惩罚:1.没收违法所得。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罚款。5.行政处分。6.承担刑事责任。对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清洁严重,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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