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活动 > 土地日 > 第18个全国土地日 > 用地之道

新疆地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的理性思考

2008-06-20      来源:资源网     作者:吕晓 朱亚夫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是决定一个地区能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了使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到实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切实提高区域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为了促使新疆社会、经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调整人们经济行为和生态工程措施并举,将生态稳定、建设和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坚决实施保护、巩固、发展的建设策略,加强水土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持能力。控制人为因素所产生的土地荒漠化,重点控制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的行为,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筹建设、协调发展,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经济效益最大化转变为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最大化。绿洲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最大化是维系新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及区域生态环境稳定性的保证,本文基于水土资源实际状况,以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分析为抓手,理性思考新疆地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战略,以期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指导。
一、要淡化农耕理念,强化土地利用的效益意识、生态意识和市场意识,逐步调整发展思路
(一)要摒弃开发就是开荒的传统理念
不论是解放以前或是解放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人口、粮食问题的压力下,新疆经历了多次大规模开荒的时期,农业的重点由南疆拓展到了北疆,耕地由山前平原延伸到沙漠边缘,大规模的林地、草地、湿地被改造成了耕地,历史的变迁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总认为新疆的开发就是开荒,就是扩大农业的规模,直到上个世纪末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的决策后,一些政府部门立即提出大开荒的应对方略。继后中央相继提出了退耕还林还草和重视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后,才初步克服了开发就是开荒的传统理念,但远没有达到摒弃这一理念的境界,在考虑新疆的发展思路时,总是念念不忘开荒,甚至还把开荒作为今后大开发的重点,把扩大农地规模视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而对产业结构升级和建设用地发展的研究则远未达到应有的重视程度。这种传统观念必须尽快扭转。
(二)要克服粗放经营土地的习惯势力
通过深入分析新疆地区各类已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效益状况,表明其土地资源尚处于粗放利用状态。全国每开发利用0.5万公顷土地就可以形成1亿元的生产总值,而在新疆要利用近3万公顷的土地才能形成1亿元产值,更何况新疆又是干旱区和生态脆弱区,再不重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何以能达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所以必须在发展思路上始终贯彻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指导方针,不断克服粗放经营土地的习惯势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
(三)决不能忽视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
新疆的灌溉面积已由1949年的120万公顷(1800万亩)扩大到2004年的310.66万公顷(4659.9万亩),灌溉引水量从160亿立方米增加到497.1亿立方米,致使生态耗水量明显减少,虽然深居绿洲的人们难以察觉,甚至还认为生态环境在不断改善,但现实的问题却摆在眼前:一是部分河流断流,致使下游湖泊面积缩小甚至干涸,湖泊总面积由9700平方公里减少到4784平方公里;二是全区87个县市中有80个县市有荒漠化土地,近2/3的土地遭受荒漠化的危害或威胁,近1000万亩的农田受风沙危害,而且沙化土地日益扩展;三是天然草地的退化严重,全区已有85%的天然草地处于退化之中,其中严重退化的草地面积已占37.5%,而且情况还在继续劣变之中。如此等等,难道还不能唤起人们的醒悟吗?
如果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值得揭示的问题还有很多。从土地利用的角度思考,我们已面临着一个土地利用方式大转变的历史时期,关键是要转变观念,强化土地利用的效益意识、生态意识和市场意识,调整发展思路。
二、科学分析新疆的水资源量,以水定地,合理地控制土地利用规模
(一)关于新疆水资源的评价
1. 国内权威专家的评述
根据由前水利部长钱正英率领的包括35位院士、近300位院内专家以及各地130多位领导和专家参与完成的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中,有关新疆水资源问题的评述要点有:
(1)准噶尔盆地区为最大的缺水二级区,现状(2000年,下同)缺水量10.8亿立方米,属资源性缺水区。
中亚细亚内陆区(伊犁河谷区)现状缺水量为2.6亿立方米,属工程性缺水区。
塔里木盆地区缺水量为1.1亿立方米,属管理滞后缺水区。
(2)2000年新疆可供水量476.49亿立方米,需水量492.37亿立方米,缺水量15.88亿立方米;2010年供水量495.38亿立方米,需水量506.02亿立方米,缺水量为10.65亿立方米;2030年可供水量508.65亿立方米。
(3)新疆要转变治水思路,把满足生态环境用水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也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合理要求。
(4)农牧业的低产出、高资源消耗的直接原因,除了降水稀少、积温不足等自然因素外,在人为因素方面,主要是由于农业结构性错位和掠夺式经营。其深层次原因是农牧业的低投入,无论是农区还是牧区,仍然沿袭传统的掠夺式利用资源和粗放型的经营方式。
(5)要加强天然河湖的保护和恢复。准噶尔盆地:使西端的艾比湖水面恢复到接近原有水面,中部的玛纳斯河延伸到玛纳斯湖,要坚决制止地下水的超采。塔里木盆地:适当恢复塔里木河终端台特马湖的水面。
2. 区内专家学者的评述
多年来,区内的专家学者就新疆水资源问题进行了多次考察研究,但众说纷纭,难以为据。现根据新疆水利厅总工程师邓铭江和现任厅长王世江等最新研究成果《新疆水资源及可持续利用》(2005年8月出版)提供的资料分述如下:
(1)根据水利部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编制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试行)》中的水资源总量计算公式(I)和1956~2000年积累的资料,计算出的新疆水资源总量为832.0亿立方米,平均产水系数为0.327,平均产水模数为5.06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是全国产水能力最低的区域之一。

公式(I)

式中:为山丘区地下水总排泄量;为平原区降雨入渗补给量;为山丘区河川基流量;为平原区降雨入渗补给量形成的河道排泄量。
(2)新疆生态环境总需水量为247.7亿立方米。
(3)新疆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全区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中可资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之和扣除二者的重复计算量,即为全区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具体计算的结果是596.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522.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为153.2亿立方米,地表、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中的重复利用量为78.65亿立方米,重复利用率为13.2%。
(二)新疆水资源的开发潜力与配置方略
1. 新疆水资源的利用情况
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05)的数据,全疆2004年水资源利用情况见表1。

全疆水资源利用率已达58.1%,其中北疆地区为44.2%,东疆地区为117.3%,南疆地区为69.2%。在北疆地区的天山北坡带(含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的水资源利用率为129.3%,伊犁州所属的三个地区水资源利用率为33.1%。在南疆地区,巴音郭楞自治州与阿克苏地区同属一个流域,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为70.8%;克孜勒苏州和喀什地区水系相连,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为82.4%。因此,从全疆总体情况和各大水系的情况分析,除伊犁州三个地区的水资源尚有富余外,其他地区的水资源已无多大的潜力。而额尔齐斯河的水资源已部分南调至克拉玛依和乌鲁木齐,伊犁河的水资源尚可调用一部分。
2. 伊犁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前景
伊犁河多年平均天然河川径流总量为167亿立方米,其中,国外流入水量5.85亿立方米,国内产水量161.15亿立方米,2004年用水总量52.84亿立方米。据中国工程院的设想,2010年总引用水量71.68亿立方米,耗水量54.14亿立方米(包括向艾比湖补充部分水量,下同);2020年总引水量72.52亿立方米,耗水量57.64亿立方米;2030年总引水量75.02亿立方米,耗水量62.99亿立方米。
伊犁河流域不同规划水平年各业用水预测情况见表2。

 

 

3. 新疆水资源的配置方略
“从战略的高度做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水利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更是全社会的要务”。这是王乐泉同志2005年8月9日为《新疆水资源及可持续利用》一书的题词。
要使新疆有限的水资源得以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对水资源的涵养保育,一是要对因过度利用而引起生态失衡的地区及早进行生态修复,特别是天山北坡经济带,要恢复艾比湖的原有水面,要畅通玛纳斯河,恢复玛纳斯湖;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塔里木河的流域管理,确保中下游的生态、生产、生活用水;三是在东疆地区和天山北坡区严禁继续超采地下水;四是要在宏观上控制土地利用规模,协调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的用水要求;五是要本着资源节约、自然友好的目标,高度关注水土资源的利用效益。
在水资源的配置方略上,北疆地区借助工程调水手段满足天山北坡带的工业、城镇和生态修复用水;南疆地区则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恢复塔里木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确保新兴工业和城镇用水;东疆地区是资源性缺水最为严重的地区,但地区内的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又十分丰富,近期内将大力兴办工矿业,因此,要适度调整农业规模,充分满足工矿业和城镇用水,在远期可考虑从区域外调水。
 基于新疆水资源的严峻形势,各地区、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都要厉行节约用水,逐步淘汰耗水多而效益又低的产业、行业,但又必须确保生态用水,并慎重对待农地开发问题。
三、调整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一)以土地利用效益为中心,全面、深入、系统地分析新疆土地利用的状况
新疆目前的土地利用格局是在社会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而逐步形成的,毫无疑问,在人口、粮食等压力下所进行的大规模土地开发是取得了很大成效的,特别是耕地、园地的开发和利用成绩十分显著。2004年新疆每公顷耕地、园地形成的农业产值为11809元,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87.1%,比西部地区平均值高出25.7%,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居第20位。在粮食种植比重39.4%(全国为66.2%)的情况下,达到了人均粮食406公斤的水平(全国平均值为361公斤),居全国第8位。人均棉花遥居全国首位,人均水果居全国第4位。这就为新疆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历史新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要求进行反思,我们也确实在土地开发过程中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交了不少学费,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上留下了较多的伤痕,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仍按过去的思路继续下去呢,还是应该调整我们的发展思路呢?笔者认为:根据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土地资源利用的实际情况,应从战略高度上调整发展思路,逐步调整土地利用规模,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努力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二)调整农用地的规模
根据研究分析,2004年新疆每公顷农用地的地均产值为1191元,地均增加值为705元,分别为全国平均值的21.6%和22.3%,其中每公顷耕地、园地的农业产值为11809元,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87.1%;每公顷林地地均林业产值205元,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36.1%;每公顷牧草地的地均牧业产值约为305元,虽比西藏、青海要高一些,但比内蒙古低17.6%。从发展战略上考虑,耕地、园地要加强保护力度,在确保新疆粮食产能的基础上和拥有市场的前提下,发展棉花、林果、园艺业;林地要加强资源保育力度,进一步扩大营造规模,以增强其生态保护功能,确保新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牧草地则要缩减用地规模,要通过限牧、休牧、禁牧等措施逐步将荒漠草地转入生态保护区。关键是要稳妥地转移牧业劳动力和牧区牲畜,其中一部分牧民可由荒漠草地利用者直接转为荒漠草地保护者,并纳入生态保护区的统一管理,另一部分牧民通过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转入非农产业部门或从事山区和农区的畜牧业,从而使荒漠性草地得以恢复生机,改善生态环境;要全面清理牧区现有的畜群,要将非牧民所有的牲畜从国有牧草地上清除出去,或折价给牧民,使牧草地的利用效益全部归于牧民。退牧还草地区的牲畜,要通过开辟饲草料基地逐步转移到农区去。新疆现有牧草地中有2687万公顷为荒漠化草地,其中有2246万公顷已成为荒漠化的土地,平均每70亩地才能养一只羊,而且荒漠化范围还在扩展。因此,必须下决心扭转这一状况,并建议联合有关部门重新核实牧草地的数字,调整农用地规模。
基于以上设想,新疆农用地的2030年远景规模以5000万公顷为宜,即比现有规模调减20.7%,其中耕地、园地保持在450万公顷,比现状增加3.2%;林地发展到750万公顷,比现状增加11.0%;牧草地调减到3500万公顷,比现状减少31.7%;其他农用地300万公顷(内含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以及田坎、晒谷场等项用地),比现状增加3.23倍。
(三)对设想的理性分析
 以上设想是否属于妄想呢?有内蒙古的实践可以为证。在1996~2004年期间,内蒙古已利用地的规模减少了1.63%,其中农用地规模减少了1.70%,即减少164.80万公顷,在农用地中,耕地净减122.4万公顷,耕地总量减少14.9%;园地净增1.52万公顷,总量增加了26.3%;林地净增145.87万公顷,总量增加了7.3%;牧草地净减192.49万公顷,总量减少了2.8%;其他农用地净增2.80万公顷,总量增加了5.3%。建设用地净增5.03万公顷,总量增加了3.7%。未利用地净增159.75万公顷,总量增加了9.8%。内蒙古上述土地利用结构变更期间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什么变化呢?国内生产总值由984.78亿元增加到2712.08亿元,增长了1.75倍,年均递增13.5%(同期内新疆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41倍,年均递增11.6%);农牧渔业总产值由465.33亿元增加到851.3亿元,增加了82.9%;年均递增7.8%(同期内新疆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了74.2%,年均递增7.2%);其中农业产值由273.16亿元增加到411.5亿元,增长了50.6%,年均递增5.3%(同期内新疆的农业产值增长了54.2%,年均递增5.6%,其中棉花效益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牧业产值由148.52亿元增加到374.7亿元,增长了1.52倍,年均递增12.3%(同期内新疆的牧业产值增长了1.14倍,年均递增10.0%);牧业产值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31.9%上升到44.0%,增加了12.1个百分点(同期内新疆同一指标由20.3%上升到25.0%,增加了4.7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4259元增加到11305元,增长了1.65倍,年均递增13.0%(同期内新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17倍,年均递增10.2%);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5年的1208.38元增加到2004年的2606.37元,增长了1.16倍,年均递增10.0%(同期内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97.5%,年均递增8.9%);1995年内蒙古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新疆高出6.3%,2004年则比新疆高出16.1%。
内蒙古的实践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土地资源的利用必须以效益为中心,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荒则荒,不要贪图土地利用的规模,一味地去开荒,在生态脆弱地区,该撩荒的就撩荒,这是构造资源节约型、环境良好型社会的一个新思路,是土地利用史中的一大进步。
(四)关于建设用地问题
土地利用结构是经济结构的基础,除3个直辖市外,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元的12个省区中,建设用地占已用地比重超过10%的有5个,比重在5~10%的有4个,比重在3~5%的有1个,只有内蒙古和新疆低于2%。在已用地中建设用地比重低,反映了土地利用结构仍属于农业社会的性质,不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历史发展的新趋势。当然,在土地低效利用,规模偏大的情况下,过分地强调建设用地的比重也不现实,必须在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规模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比重和集约度,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从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一批工业园区可知,搞工业不仅需要用地,也同时需要用水,单位工业用地的耗水量甚至要高于农业用地,因此,在加速发展工业化的新形势下,水土资源的配置必须统筹兼顾工业与农业的需求,事实上,新疆最为稀缺的是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益比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更为重要。根据2004年的资料分析,我区每立方米农业用水形成的农业增加值为0.97元,每立方米工业用水形成的工业增加值为64.28元,相当于农业用水效益的66.3倍,更何况我区的供水成本很高,如果将高成本的供水过多的用于低效益的产业,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所以在水土资源的配置上必须向高效产业倾斜,更不能以低效产业的用水去挤占高效产业的用水。
此外,工业用地、城镇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的布局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要求,如交通、电力、电讯以及市场、原材料等条件,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安排的,必须根据区域内的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发展方向、性质、规模等因素,组合成集群式的布局,以降低生产、运输、用地、用水等多方面的成本,并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再者建设用地的过分扩大,不但增加了基础设施的投入费用,还会增加用水的数量,因此,建设用地的布局必须符合节约和集约的原则,不能认为戈壁荒滩多,就可以大手大脚不加限制地提供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远景规模以250万公顷为宜,比2004年增加106.6%,年均递增1.6%(1996—2004年建设用地的实际增长速度为年均1.35%)。
(五)调整土地利用规模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后的效益预测
根据上述远景设想,新疆土地利用的总规模为5250万公顷,比2004年的6125.6万公顷调减18.3%,其中农用地规模为5000万公顷,比2004年减少20.7%(主要是减少了已经荒漠化的草地1600多万公顷),建设用地规模为250万公顷,比2004年增加了1.07倍。一减一增的结果是改善了土地利用结构,建设用地占已利用地的比重将由1.88%提高到4.76%(略高于全国2004年4.58%的水平),相当于广西、宁夏、陕西2004年的水平。
按粗线条的测算,每公顷农用地的地均增加值由2004年的705元提高到2030年的1000元(全国2004年的平均值为3161元),每公顷建设用地地均增加值由2004年的14.51万元提高到2030年的20.00万元(全国2004年的平均值为36.80万元),则2030年5250万公顷土地形成的总效益约为5500亿元,比2004年增加1.51倍,大体上达到1万公顷用地形成1亿元的产值(全国2004年的平均值为2亿元)。
四、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建设
(一)疆域幅员辽阔,在战略发展思路上不可能作到齐头并进、同步发展,必须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有重点分步骤地发展
在全国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在全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新疆有三个区域被明确列入了限制开发区域,即:
阿尔泰山地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非保护性采伐,合理更新林地。
塔里木河荒漠生态功能区: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强药材开发管理。
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功能区:控制放牧和旅游区域范围,防范资猎,减少人类活动干扰。

当然,全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不可能将各省区的国土都明确划分出四类主体功能体,各省区在落实国家已明确的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的发展战略加以完善。
(二)新疆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建议方案
根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基本思路,并根据土地的自然资源丰度、地理区位和交通条件、人口分布和城镇化格局、自然保护区的分布等多方位的因素,在参照国家“十一五”规划战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方案:
1. 优化开发区
以乌昌经济区为中心,东至哈密,西至克拉玛依和乌苏市,包括哈密地区的哈密市、巴里坤县,吐鲁番地区的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乌鲁木齐市和乌鲁木齐县,昌吉州的昌吉市、米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的乌苏市、沙湾县和伊犁州直属的奎屯市,兵团的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共16个县市11个市辖区。人口566.17万人(缺五家渠市的资料,下同),占自治区总人口的29.4%;土地面积2782.80万公顷,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6.8%;已用地1049.40万公顷,占自治区已用地总量的16.5%,土地利用率为37.7%;工业化水平为44.0%,比自治区平均水平多8.6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为58.4%,比自治区平均值多25.5个百分点;地区生产总值1252.11亿元,占自治区总量的60.0%;已用地地均生产总值11931.7元,为自治区平均值的3.6倍,人均生产总值22115.5元,为自治区平均值的2倍(表3)。

 

 

本区沿兰新铁路和北疆铁路,具有东引西出的良好交通条件,又是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的富集地带,具有较好的工矿业基础。本区的主体功能宜定位在以矿业带动工业,以工业带动第三产业,成为自治区工业化的轴心地带,兼顾农业,控制农业规模,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
2. 重点开发区(南区)
基本上是现有南疆铁路的沿线地区,包括巴兰郭楞自治州的7个县市,阿克苏地区的8个县市、喀什地区的11个县市、克孜勒苏州的阿图什市和兵团的阿拉尔市、图木舒木克市,共29个县市。人口688.83万人,占自治区总人口的35.8%;土地3616.76万公顷,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21.8%;已用地1479.63万公顷,占自治区已用地的23.2%,土地利用率为40.9%;地区生产总值4813243万元,占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的23.1%;已用地地均产值为3253元,相当于自治区平均值的99.2%;工业化水平为28.8%,比自治区平均值低5.1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为22.3%,比自治区平均值低6.6个百分点(表4)。(由于资料所限,没有涉及兵团的数据)

 

 

本区农业基础较好,并有较多的油气矿产等资源,但水资源相对短缺,今后应稳定农业规模,大力发展油气加工、棉花与果品加工、民族特色商品加工,并加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 重点发展区(北区)
本区位于新疆西北,属北疆铁路的西端和精伊、奎阿两条支线铁路的范围,包括昌吉州的2个县,博尔塔拉州的2个县市,伊犁州直属县市中的9个县市,塔城地区的2个县市和阿勒泰地区的5个县市。共20个县市,人口389.84万人,占自治区总人口的20.2%;土地2073.34万公顷,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2.5%;已用地1785.64万公顷,占自治区已用地的28.0%,土地利用率为86.1%;地区生产总值2591355万元,占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2.4%;已用地地均产值1451.2元,相当于自治区平均值的44.3%;人均生产总值6647.2元,相当于自治区平均值的61.3%;工业化水平为15.8%,比自治区平均值低19.6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为26.9%,比自治区平均值低6.1个百分点(表5)。

 

 

本区水土资源和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农牧业比较发达,工业基础薄弱,今后应在发展农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地方工业,同时要提升农牧业生产水平,努力提高水土资源的利用效益。
4. 重点扶植区

本区为位置边远交通条件较差、资源相对贫乏的区,以和田地区8个县市为主体加上南北疆18个县市共23个县市,人口281.11万人,占自治区总人口的14.6%;土地8092.2万公顷,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48.9%;已用地2053.46万公顷,占自治区已用地总量的32.2%,土地利用率为25.4%;地区生产总值952289万元,占自治区总额的4.6%;已用地地均产值463.7元,相当于自治区平均值的14.1%;工业化水平为8.8%,比自治区平均值低26.2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为16.1%,比自治区平均值低16.8个百分点(表6)。

 

 

本区一般地处边远,有的资源较为贫乏,生产条件和交通条件都较差,亟待方方面面的大力扶持。
各功能区的主要指标见表7。

 

 

(三)自然保护区
1.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到2004年新疆已建立26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2152.9万公顷,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4.5%,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2.9%。另据《新疆统计年鉴》资料,自治区内有珍稀濒危动物繁殖场2个,珍稀植物引种栽培场1个,已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个,示范区总面积1105.96万公顷。
新疆属于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力度应该加强。但从自然保护区占各省区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来分析,新疆不仅低于全国平均值(15.6%),而且处在海南(79.4%)、西藏(34.1%)、青海(28.7%)、甘肃(21.5%)、辽宁(20.7%)、广东(18.4%)、四川(16.0%)、内蒙古(13.8%)和天津(13.8%)之后,居全国第10位,很显然,新疆自然保护的力度还不够大。
2. 在新疆已建立的26个自然保护区(2005年又增加了2个)中,保护荒漠类草地生态的仅2个,面积合计为453.86万公顷,仅占荒漠性草地面积的16.9%。占宜退荒草地面积22.9%。根据荒漠性草地退荒方案今后如果增加1980万公顷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将达到4025.66万公顷(已包含2005年新增加的两个区在内),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将达24.2%,并居各省区市的第4位。
3. 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关键是要强化保护力度,实现保护目标,所以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资金与物资,同时要强化执法检查。
五、不断改善投资结构,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一)基本建设投资状况
在1996~2004年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额中,第一产业占6.2%,二、三产业占93.8%。按地区分析,北疆地区占54.1%,东疆地区占7.7%,南疆地区占27.8%,还有10.4%属于跨地区的投资。
如果将上述投资分摊到土地上,则每公顷农用地的年均投资额42.33元(每亩2.82元),每公顷建设用地的年均投资额为3.48万元(每亩2320元),相当于每公顷农用地投资额的822倍。可见,建设用地是一项高投入性的用地。

(二)产值回报率
所谓产值回报率是指单位面积形成的产值与单位面积的年均投资额的比率。按2004年用地效益分析,则农用地获得的产值回报率为28.1倍,建设用地获得的产值回报率为4.2倍,由于两者的投资基数相差很大,所以每公顷农用地产值回报率的1倍仅42元多,而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值回报率的1倍则为34800多元,再加上建设用地包括的城乡居民点的人居用地和二、三产业的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用地中部分属于社会公益性用地,因此,不能因上述产值回报率的分析对比而得出应向农用地投资大幅度倾斜的片面结论,但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适度增加对农用地的投资力度,适度增加南疆地区的投资份额,还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的,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新阶段,增加对农村的投资,改善农用地的生产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三)关于调整投资方向的建议

根据各地州市在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上投资所获得的产值回报率分析,在农用地上获得回报率最高的是喀什地区(达82.9倍),其次是和田地区(72.5倍),第三是昌吉州(59.4倍),克拉玛依市(56.6倍)和阿克苏地区(50.4倍)分别居第4、第5位;而哈密、阿勒泰和塔城等地区在农用地上投资的获得的产值回报率较低。在建设用地上,产值回报率较高的前五位是昌吉州(7.92倍)、塔城地区(6.88倍)、乌鲁木齐市(5.55倍)、博尔塔拉州(5.16倍)和阿克苏地区(5.05倍);产值回报率较低的是巴音郭楞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和阿勒泰地区。

以上是依据基本建设投资与土地利用效益比较所提出的建议,而决定基本建设投资的投向时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需求,当然,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也是不可忽视的。

新疆是生态脆弱地区也是干旱与半干旱地区,土地资源利用问题十分突出。大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本文针对新疆的具体情况,尤其是水土资源的匹配情况,提出了几点提高新疆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对策建议,希望能为促进新疆土地资源效益提高、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与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朱亚夫.新疆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
2.新疆统计局.新疆统计年鉴2006[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
3.邓铭江,王世江.新疆水资源及可持续利用[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5年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6[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