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尤其是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正式确立,开创了土地管理的新篇章。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要使十七大精神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落地生根,必须在贯穿、结合、转化上下功夫,必须坚守耕地保护的红线,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路子。这些都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切实保护好耕地指明了方向。
一、必须坚持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根据最新的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截至2006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只有18. 27亿亩,人均耕地只有1. 39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我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我国耕地不但总体数量有限,而且质量不高。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与高产田的比例约为7: 3。耕地污染退化严重,据初步统计,有9000万亩耕地受工业“三废”污染,全国每年因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和沙化损失的耕地仍在增加。我国进一步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程度的空间十分有限。
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情和长远发展目标后,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一个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态度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短缺矛盾日益显现,少数地区仍然存在以牺牲土地换发展的短期行为,滥占乱用耕地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地区还比较严重。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按照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严格考核,实行问责制;要强化约束,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效益;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发挥好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的作用。
二、必须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
我国虽然人多地少,但在土地利用上却表现为利用粗放,浪费非常严重。据对600多个城市调查,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达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80-120平方米的标准。世界发达国家城市人均建设用地一般是80-100平方米。目前,我国城市土地40%以上低效利用,5%处于闲置状态。有些开发园区特别是工业集聚和小型工业加工区,土地闲置和浪费现象惊人。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为重点,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必须依法依规用地,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违法用地
解决滥占乱用土地现象的有效途径,就是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违法用地行为,要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使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土地违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坚决遏制违规违法用地势头。一要抓好执法监察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土地执法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建立违规违法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坚决遏制“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行为。继续巩固扩大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三要进一步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同办案的力度,实行多部门联动、互相协调、共同推进。四要加大执法监管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对本行政区内发生土地违规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四、必须坚持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要通过对土地违法案件发生规律、特点和原因的分析,查找长期制约土地管理的薄弱环节,探索研究批前审查、批中会审、批后跟踪、建后验收的全程监管机制。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巩固扩大百日行动成果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按照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强化土地执法各个环节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执法监察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巡查责任制度、上下联动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和问责奖惩机制等,不断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水平。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负责对东北地区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和利用行为的监查检查。为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提高土地督察能力,自成立以来,开通了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网站(www.tddcshenyang.gov.cn),设立了独特的影像举报等举报形式,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言献策。
(作者系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