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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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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

1998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土资源部的“三定”方案,确定设立执法监察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过去的执法监察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机构和职能的集中化,即设立专门机构,集中行使监察权;二是监督对象多样化,除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否遵守国家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对下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有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成立执法监察局,主要是强化执法监督职权,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权威性、独立性、系统性。
目前,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除设有行政执法、监察机构外,在多数市、县和部分省级土地管理部门还有专门的执法监察机构,有些地方土地部门还同公安和法院共同建立联合土地执法机构,以加强土地执法力度。

强行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

当前土地执法任务仍很艰巨

从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掌握的情况看,目前土地违法形势仍很严峻。

国土资源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检查发现,这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一些地方的公路建设用地从来都是未批先用。最近通过对部分已撤销的开发区进行调查,发现有将近一半的用地是租用的集体土地,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没有办。

从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掌握的案例看,近期土地违法,集中地表现为以下几种惯用手法:一种是“以租代征”,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另一种违法手段是搞假招拍挂、假投资。在挂牌出让中按照事先指定的开发商的情况,“量身定做”竞争条件,取代公开、平等竞争。

此外,这几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查处的违法现象,如违规设开发区和建别墅、高尔夫球场等又出现反弹。这已成为土地违法屡禁不止的重点领域。一些地方为了躲过风口浪尖,玩数字游戏,搞假摘牌、假撤并。等治理整顿的风头过去,就蠢蠢欲动、故伎重演。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认为,政府主导是土地违法现象的共性。土地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

现在普遍的用地模式仍延续过去那种“需求冲动”主导下的被动供地方式,仍然是“土地围绕项目转”。以土地供应引导、制约需求,以土地供应数量和结构调整、引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虽然把住了非法批地的闸门,但没能把住非法用地的闸门。目前看来,地方政府公开、直接违法的情况已不多见,但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据对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部分城市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宗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1%和50%。

针对目前的执法现状,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认为,最关键的是敢于碰硬,你敢违法,我就敢曝你的光,停批你的地。与此同时,还要坚持不懈地探索遏制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应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从维护行政审批转变到维护国土资源规划、计划的实施上来。

1994年6月,江泽民总书记在福建省惠安县走马埭耕地保护区视察时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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