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盛华仁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已经二十年了。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座谈会,共同回顾这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总结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探讨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管好用好土地,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一直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把严格土地管理、加强“三农”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现在全国人口已经超过13亿,人均耕地只有1.4亩,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根据预测,我国人口最高峰要达到16亿,那时的人均耕地还要进一步减少。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并且指出:“任何时候都要立足于国内解决粮食问题,这是我们的基本方针。”因此,严格实施土地管理法,实行最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非常重视土地法制建设。1986年6月2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的土地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轨道。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管理法》在1988年、1998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补充和完善。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订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一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级人民政府在依法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推进土地节约利用、运用土地管理手段强化宏观调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土地资源保障。
但是,土地保护特别是耕地保护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大家都还记得,本世纪的头几年,我国耕地和粮食一度出现了严峻的局面,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大量减少,粮食大幅度减产。据当时统计,我国耕地面积1996年为19.51亿亩,到2003年减到了18.51亿亩,七年间净减少1亿亩;粮食播种面积1998年为17.1亿亩,到2003年减到15亿亩以下,降到了建国以来最低水平。粮食产量连年下降。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党和国家采取果断措施保护耕地,要求各省(区、市)都要确保土地区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于2004年决定开展以“三农”问题为中心的《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揭露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明确要求:要坚决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和落实省(区、市)长负责制,特别强调:要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必须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切实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加大清理各类开发区的力度,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清查,严肃处理各类违规开发区,保证撤得下、不反弹,决不能前紧后松、半途而废;要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方针,进一步严格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占用耕地要先补后占,决不允许只占不补,严格防止占优补劣。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高度重视,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方案。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各地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基本刹住了盲目设立开发区、大量圈占土地之风,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加强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国务院在宏观调控中既严把信贷闸门,又严把土地闸门。执法检查的当年,全国就撤销各类开发区4735个,占开发区总数的70.2%;共清理1999年以来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175.46亿元,到2005年1月全部足额偿还。
2004年执法检查后的两年来,我们高兴地看到治理整顿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造成土地资源减少的因素依然存在,我国土地利用方面长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显现。尽管耕地面积减少的势头已经趋缓,但2005年耕地面积比2003年又减少2000万亩,平均面积每年减少1000万亩,2005年底的保有量只剩18.3亿亩。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势头仍然十分强劲,各地对土地的需求欲望仍然非常强烈,严把土地闸门的任务更加艰巨。“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必须保持18亿亩。这是经过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一项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未来五年全国可减耕地只有3000万亩,从目前情况看,显然难度很大。我们切不可因为这两年粮食连续增产而对土地管理有丝毫的松懈。近日,我们从《中国国土资源报》上看到:土地“以租代征”在各地大量滋生;以各种名义新建、扩建开发区的现象正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拆分项目化整为零报批用地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比较严重;今天头5个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涉及的土地面积超过1.2万公顷,同比上升了近20%。这个报道还指出,现在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行为越来越多。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忧。由此看来,201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必须不少于18亿亩,这条底线能不能守住,显然不容乐观。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今年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应当深刻地认识到,在我国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保护耕地和非农建设用地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并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下,如何切实保护土地尤其是防止乱占耕地,是一个重大课题,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实施《土地管理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要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加强执法监督。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责无旁贷。维护18亿亩耕地这条底线,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这应当是我们今天召开座谈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所在。否则,就是严重失职,我们就无法向全国人民交待,无法向子孙后代交待。让我们团结一致,恪尽职守,为确保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而不懈努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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