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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领取宣传材料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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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等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等。

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应收回发包的耕地。

土地市场中交易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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