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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2012-03-20      来源: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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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增强海洋意识”和李长春同志“组织好每年的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宣传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 2008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四届“全国海洋宣传日”和“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以下简称“海洋日”)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对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今后海洋日活动的举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2年是举办“海洋日”活动的第五个年头。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海洋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海洋日活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就2012年海洋日活动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充分总结、借鉴往届海洋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6月8日海洋日活动将采用“主场活动与沿海各地活动相结合,海洋日当天活动与前后的铺垫性、延伸性活动相结合,常规性固定活动与创新性专项活动相结合”的模式,使海洋日活动的影响力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拓展和延伸。特别是要力争使活动在“增加活动内涵”、“扩大各方参与度”、“提高公众性”、“增加观赏性”和“增强传播力”等五个方面做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力争把海洋日活动打造成为一个在全社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公众海洋意识宣教平台。

  二、主场活动

  (一)主题:海洋与可持续发展

  2012年是纪念联合国巴西环境与发展会议召开20周年和纪念南非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召开10周年的特殊年份,海洋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将成为2012年6月8日海洋日活动的主题。

  (二)主场活动

  6月8日当天,将在北京召开海洋可持续发展主题论坛,并与中央电视台合作,采取新闻报道、综合电视播报等形式开展宣传。

  (三)系列宣传活动

  在6月8日前后,将开展其他配套的海洋日系列宣传活动,如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全国海洋知识夏令营、全国海洋意识调查、年度海洋人物评选、全国海洋文化创意作品大赛、联合非政府组织开展海洋公益活动、制作海洋电视公益广告、海洋歌曲MV、组织海洋意识宣讲团、编写出版《海洋人物系列丛书》等。

  三、各地活动

    1.专题讲话或文章。在各地主要媒体上发表当地主管海洋工作领导的讲话或文章。各地可依据自身情况,邀请本地区主管海洋工作的领导或海洋厅局的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在平面媒体发表文章,总结本地海洋经济发展经验,畅想海洋发展前景。

  2.广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海洋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等现场咨询活动。

  3.开放日活动。在6月8日当天向社会免费开放海洋科普基地、船舶、实验室等设施,鼓励并积极组织公众特别是大中小学生参观,并提供海洋知识讲解和开办讲座。

  4.各地特色活动。各地区可开展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宣传活动。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区和各单位要依据本身的情况及地区特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今年的主题设计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并要积极打造品牌,扩大社会影响。

  2. 各地区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协调合作要做到提前准备、立足长远、效果持久。通过事先通气、事中合作、事后跟踪的办法,把握宣传方向、达到宣传目的。争取从多个角度、多个侧面深入报道,全面、立体地展现海洋工作的成就及广大海洋工作者的风采。

  3. 各地区要在自身开展好海洋日活动的同时,组织、督促下属市、区、县海洋行政机构开展好海洋日活动。

  4. 各地区和各单位要及时整理活动的照片、视频、文字及其他资料,并搜集整理各地媒体对活动的报道。活动结束后国家局将对相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2012年海洋日活动的总协调部门为国家海洋局海洋日活动办公室,组织协调工作由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组织实施。请沿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和局属单位将负责海洋日活动的机构或部门、主要联系人以及本单位6月8日当天的宣传活动方案,于4月30日前书面报送国家海洋局。
  
  联系人:柳 茵,陈宁  010-68048121    
  电  邮:     
  
                              
                                                                      国家海洋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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