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特别策划
编者按
海洋,资源的宝库,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今年6月8日是第十五个世界海洋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为“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海洋占据地球表面面积的70%以上,影响着世界的气候和天气,支撑着全球的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我们该如何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让海洋不褪色?我们该如何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的影响,让海洋不染色?我们又该如何利用好海洋这座“碳库”,让海洋资源为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增色?在世界海洋日到来之际,让我们把海洋还给海洋。
减塑治塑,守护你我的海洋
海洋命运连结人类命运,人类也进一步被海洋连接成命运共同体。在对海洋的开发保护利用过程中,我们的角色不同,但最终目标相同。海洋减塑更是全世界、全人类的问题,需要共担责、齐努力。
远至极地,深至马里亚纳海沟,我们最经常使用的塑料制品,已成为海洋中最为常见的垃圾。联合国相关报告显示,塑料占海洋垃圾的85%,到2040年,流入海洋的塑料污染量将增加近三倍。
塑料,曾被称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如今却在可怕地吞噬着我们赖以生存的海洋。2019年,菲律宾发现了一头死亡的雄性幼鲸,其死因是胃里被约40公斤塑料垃圾挤占而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水分。存在于地球5000万年的海洋霸主,竟被看似毫不起眼的塑料逼到绝境。更令人难过的是,这类新闻不绝于耳。
当下,塑料污染已经是全球性问题。目前,每一个大洋中至少都有一个垃圾带,其中最大的北太平洋垃圾带面积相当于整个蒙古国的面积,是世界最大的海洋塑胶聚集地。今年5月发布的《2022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海洋垃圾的主要类型仍是塑料。
塑料垃圾对海洋生物造成的伤害最为明显:鱼类、鸟类因被垃圾缠绕或误食垃圾而影响生存;海底微生物和珊瑚礁因为阳光被遮蔽,无法生长而死亡。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累计生产的83亿吨塑料,在过去40年中的总体回收率还不到10%。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动,2050年地球海洋中塑料垃圾的重量将超过鱼类。然而,我们需要认识到,受海洋塑料垃圾威胁的又何止是鱼类?
海洋塑料垃圾会随着海洋生态系统的循环,威胁全球生态系统,同时以微塑料的形式在食物链不断富集,最终被带上餐桌,伤害到塑料的缔造者——人类自己。所以,在面对那些逝去的海洋生物时,人类不要傲慢,更不可以健忘。拯救海洋就是拯救自己,海洋减塑刻不容缓。
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才能自觉。海洋减塑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更是一个系统完备、全面整体的过程,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环环相扣、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
人类对待海洋的态度,折射出人们文明观念的进步。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们已经有所行动:在政策层面上,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出台,对我国“限塑”进程提出了明确的规划,许多地方也同步发布了更为严格的“限塑令”。在日常生活中,公众参与海洋减塑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清理海洋塑料垃圾的队伍中来,通过“捡塑”实现“减塑”。此外,从使用可降解吸管、纸质包装到倡导饮料自带杯,各企业也在用行动支持和落实环保理念,倡导新的生活方式……这都体现了人类减塑的态度和决心。
海洋命运连结人类命运,人类也进一步被海洋连接成命运共同体。在对海洋的开发保护利用过程中,我们的角色不同,但最终目标相同。海洋减塑更是全世界、全人类的问题,需要共担责、齐努力。要以持续的投入治理海洋塑料垃圾,协同好来自不同治理层面的利益相关方,共同保护海洋。海洋是人类的海洋,更是你我的海洋。(作者系本报记者)
“和美”而行,让海岛永葆生命力
海岛虽美,但“岛主”并不好当,建设更为不易。要想在未来实现人岛和谐的“岛主梦”,则应坚持“和美”而行,推动实现“人岛和谐”,让海岛永葆生命力。
在远离尘嚣处,寻一处小岛,满足一人独享一岛的“岛主梦”并非可望而不可及。
近日,位于云南德宏州龙江水库一个面积13余亩独立岛屿的1个月使用权在网上拍卖,最终以7199元成交。之后,其不动产权也将拍卖,起始价仅为1元。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围观,直呼可以当“岛主”了。资料显示,这座小岛有不动产权证,可以过户。那么,拍下这座岛屿后就能将其随意处置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该岛屿不动产权证标注的土地性质为林地,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也就是说,若是在林地上违规建房,不但要面临高额赔偿和罚款,还得补种树木恢复生态。这也是在提醒大家,即便当了“岛主”也不可任性而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岛屿成为网络拍卖市场的“香饽饽”。其中,无居民海岛颇受关注。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1.1万多个海岛中,约96%是无居民海岛,大多处于未开发利用状态。无居民海岛地理位置特殊,面积相对狭小,因其孤悬于海中,生态系统极其脆弱,一旦被破坏难以恢复。我国对海岛使用权出让有着一套非常严格的审批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或机构可以申请的也只是使用权。与此同时,如果达不到开发和保护海岛的要求,任何人无法拥有海岛使用权。即使晋升“岛主”,买岛也只是使用海岛的“入场券”,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统筹保护利用与开发运营。
在过去20多年的探索中,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方面,初期投资巨大、生态环境敏感、基础建设难度大、收回投资周期长等问题随着漫长的开发逐渐显现出来,造成后续开发无力。另一方面,人类多年来急功近利的破坏性用岛方式,给无居民海岛几乎带来了灭顶之灾,致使海岛生态破坏严重。
过去的教训时刻提醒着我们: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开发利用之路,风险与收益并存,只有理性的投资者才能成功上岸。这不仅需要完善的政策支持引导、市场机制下的有序竞争,还需要投资者提前制定长远规划,拥有基于生态保护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开发策略。此外,海岛开发必须生态先行,坚持以保护为主,维护海岛的自然属性,将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定在海岛生态环境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共同约束粗放用岛等行为。
与此同时,无居民海岛独特的资源与生态条件也决定了在其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和”至“美”,最终才能实现“人岛和谐”。目前正在开展的“和美海岛”示范创建工作,正是契合了这样的思路。从这个意义上看,创建“和美海岛”的本质还是对人岛关系的再调适,配合以相关政策、资金的支持,保障海岛生态系统的健康完整,提高海岛保护利用的综合效益,让海岛“来访者”既能享受优美的自然风光,又能拥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海岛虽美,但“岛主”并不好当,建设更为不易。要想在未来实现人岛和谐的“岛主梦”,则应坚持“和美”而行,推动实现“人岛和谐”,让海岛永葆生命力。(作者系本报记者)
保护蓝碳生态系统 巩固提升海洋碳汇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保护蓝碳生态系统等重要海洋区域,不仅会促进我国海洋经济与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将带来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不久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实施滨海盐沼、海草床、红树林等6项技术规程,对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和碳汇计量监测的方法学作出规范,以指导我国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汇业务工作。该技术规程立足我国国情,同时充分吸收了相关国际标准精髓,填补了我国相关领域业务化调查监测技术规程的空白,将为充分发挥海洋固碳作用、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这一技术规程的发布,让许多人的目光聚焦在蓝碳上。2009年联合国发布的《蓝碳:健康海洋对碳的固定作用——快速反应评估报告》正式提出了“蓝碳”这一概念:世界上捕获的生物碳中,超过一半是由海洋生物捕获的,这种碳被称为蓝碳,也可称之为“海洋碳汇”。红树林、海草床、滨海盐沼是国际公认的三类蓝碳生态系统。由于其独特的厌氧环境,蓝碳生态系统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储周期长,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此外,蓝碳生态系统通过减缓海岸侵蚀、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等方式,能够调节水质、提供生物栖息地、净化环境、调节碳循环,是许多濒危和珍稀物种的栖息地,也是其他生态系统的养分来源,为重要的经济物种提供生存空间,兼具美学和生态服务功能。
当前,我国蓝碳生态系统面临人为和自然方面的多重威胁,人为因素是主因,自然因素是次因,二者综合影响典型区域蓝碳生态系统的变化。其中,人为因素主要包括围垦造田、滩涂养殖、海岸工程及石油勘探与开采、排污水体和土壤污染等,我们亟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护和合理利用蓝碳生态系统。
一是摸清我国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汇现状,推动蓝碳碳汇与国际规则衔接和进入碳交易市场。要提升调查评估精度,准确评估我国蓝碳碳储量现状;深入研究蓝碳碳汇增量,合理评价蓝碳生态系统的碳汇贡献;加快推进蓝碳生态系统碳汇国内国际碳交易,加强相关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国际话语权。
二是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提升蓝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要充分发挥蓝碳生态系统防潮御浪、固堤护岸等减灾功能。比如,可以通过实施海岸带防护工程生态化建设,促进海岸带生态功能的修复和恢复,以实现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增强沿海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能力,并促进海岸带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
三是挖掘蓝碳生态系统生态价值,促进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方面,要健全体现蓝碳生态系统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蓝碳保护和修复。另一方面,要强化蓝碳生态系统法治保障,在法规政策中明确相关概念和内容;同时,进一步建设完善顶层设计和地区政策机制,因地制宜推动蓝碳生态保护和经济价值转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这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即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海洋强国,必须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前提。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保护蓝碳生态系统等重要海洋区域,不仅会促进我国海洋经济与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将带来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愿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实现人海和谐共生!(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