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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蓝色经济发展专场活动举行 ——分为政策发布、合作签约、项目签约、项目推介等4个环节

2014-06-07      来源: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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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报讯 记者孙安然)6月7日,2014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创新驱动蓝色经济发展专场活动在福州举行。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出席了活动,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刘锡汉、福建省政协副主席薛卫民、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等参加了活动。

 

参加签约仪式领导

 

    活动由国家海洋局、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承办,分为政策发布、合作签约、项目签约、项目推介等4个环节。

 

    活动现场,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意见》共涉及6个方面,16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福建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切实做好福建区域用海规划的报批工作,将福建作为全国简化用海审批程序的试点省份;支持福建进一步推进海域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对围填海年度指标、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支持福建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加大对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海岛研究中心、虚拟海洋研究院协同创新平台及数字海洋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建立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的长效机制;支持福建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将福建列为全国开展县级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试点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支持福建加快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推进海洋新兴产业及现代海洋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的建立,支持福建开展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支持福建参与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鼓励和支持福建建立“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工作机制”。

 

签约现场

 

    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本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注重实效的原则,国家海洋局制定出台了《意见》。这些政策措施,不仅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海洋发展的战略部署,也在吸纳国家海洋局以往支持其他区域发展意见中的成功做法基础上,更是适应了福建“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实际需要。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福建海洋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活动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分别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共建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海西海洋环境保障研究中心、区域性海洋观测保障基地和海洋技术合作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福建海洋经济发展。

 

签约仪式现场

 

    现场还举行莆田市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福建省首批20个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新型海洋生物酶组合技术生产海藻寡糖生物肥料产业化、海外渔业产业技术合作、莆田市后海现代渔业产业园建设、厦门小嶝岛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印尼金马安渔业综合基地建设、海洋生物酶工程创新服务平台、海马系列保健食品的研发及应用、海洋船舶声纳探测装备等10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的签约。

 

    此外,福州大学现场推介“挖掘海洋文化内涵,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厦门五缘湾游艇会推介“促进游艇产业发展”项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推介“首批20个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项目。

中国海洋报记者 黄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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