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土资函〔2013〕23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有关学会,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今年4月22日是第44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44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3〕15号)要求,为做好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十二五”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要求,结合十八大精神,确定2013年地球日活动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各地举办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内容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
二、活动时间
第44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16日(星期二)开始,至4月22日(星期一,地球日当天)结束。
三、活动要求
(一)按照十八大精神做好活动周宣传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湖北地质博物馆国土资源科普基地、黄陂木兰山国家地质公园国土资源科普基地、郧县地质博物馆(郧县恐龙蛋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国土资源科普基地、中国地质大学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科普基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逸夫博物馆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均应按照十八大精神,围绕活动周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活动,活动场面尽可能简朴,活动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组织开展各地纪念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条件,策划开展一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并要组织本地区地学类博物馆、科研机构等科普场所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要免费或优惠向全社会公众或青少年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继续做好“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
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级地质学会、土地学会、宝玉石协会等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细致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地球日前后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组织工作,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微博等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展活动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实时交流互动、微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国土资源部将免费提供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4月上旬可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地球日专栏下载印发。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总结。
活动筹备期间,有关情况和活动方案及时反馈给厅科技外事处,以便厅统一宣传。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科普基地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4月26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件和光盘各一份)反馈给厅科技外事处。总结材料要全面、客观、简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取得成效,典型活动示例,意见建议。文字材料一共不超过2000字,提交代表性图片1—3张。
随总结材料附上主要活动统计表,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丁晓东;电子邮箱:dxd6015@163.com;
联系电话:027—86656060。
附件:第44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主要活动统计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3月25日
序号 |
活动名称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活动形式 |
举办 时间 |
举办 地点 |
参加 人数 |
主要受 众人群 |
投入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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