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7次部长办公会,听取关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2010年度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汇报,研究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
2010年是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实施的第一年。在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努力下,专项工作顺利完成本年度专项申报、论证和预算下达工作,开局良好,为后续专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0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加强评审管理、严格规范实施,支持重点突出、取得预期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指出专项工作目前还存在四方面问题和不足:一是申报材料不够规范、统一;二是个别省份初审质量不高;三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缺乏必要的检查、核实手段;四是未能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对获得资金支持企业进行公示。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会议明确四点意见,一是要在推进专项实施中,探索一套市场经济体制下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监管新办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着力指导和监管,主动从评审等事务性环节退出,要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积极性,尤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二是要坚持三个既定目标,即科技进步、行标起标和综合效益,这是专项工作实施的本意、出发点也是最终目标。三是要抓重点,做大项目,要通过专项实施培育示范工程,带动行业发展,引导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提高。四是加强监管,要将其与土地二次调查、矿山环境治理、地灾防治以及“走出去”等大额专项资金的监管,共同纳入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资金管理要实现在线监管。五是要将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推进地质找矿新突破等工作,通盘考虑,相互促进,系统推进。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对成功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
会议还审议了国土资源部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2011年立法工作重点是围绕部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着重抓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相关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配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会议强调,要结合立法工作,重点围绕两部大法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加强和推进对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整体研究。
会后,徐绍史主持召开了第6次部党组会议,学习领会、研究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和部机关廉政专项行动月度进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汇报;听取了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月度进展情况及近期工作安排的汇报。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汪民,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出席了会议。部总工程师张洪涛,部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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