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 禾
将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亿亩,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约束性硬指标之一。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再次强调:“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耕地保有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耕地保有量为18.31亿亩。2006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近5亿吨,但被13亿人口一除,人均只有380公斤,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到2010年我国人口可能增加到近14亿人。要保障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18亿亩耕地是个底线,绝对不能突破。
我们实行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乱占滥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事时有发生。很多城市发展仍然是粗放型,像摊煎饼一样,向外扩张,吞噬着周围的良田沃土。一些本该负有保护耕地责任的地方政府已经成了土地违法的主体。
2006年,为扼制地方政府用地冲动,国家重新修订了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用地的规定,明令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用地;为切实控制工业用地,提出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为终结“土地财政”,提出要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切实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的规定。应该说,我国在保护耕地、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方面的政策措施已经相当完备,关键是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严格土地管理责任制,落实土地督察制度,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
据最新初步统计,到2006年年底,我国耕地面积约为18.26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460万亩,耕地减少面积同比下降了12.2%,是“十五”以来耕地减少数量最少的年份,耕地减少过快的状况已经得到了初步遏制。这为实现“十一五”期间耕地面积不少于18亿亩的目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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