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活动 > 测绘法宣传日 > 2008年测绘法宣传日 > 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08-08-17      来源:国家测绘局行管司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提高测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测绘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推动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国家局制定了《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开展了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局已基本完成了对省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和市级负责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管领导的培训任务。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测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将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培训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国家局负责对省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和市级负责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管领导的培训工作,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在2008年底以前全部完成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任务,达到全部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目标。截止2007年12月,全国测绘系统已经完成了近80%的培训任务。其中国家局组织了6期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8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并通过了考试。根据各省上报的培训计划,2006年至2007年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举办上百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7200多名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和考试。河北、江苏、云南、贵州等省已经完成了本行政区域内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全国测绘系统已经完成了培训总量的79%。通过这次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了执法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建立一支合格的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特点

  在全国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进展顺利,广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纪律作风、业务素质、政治修养等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一,促进了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测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各省上报的培训计划,参加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的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应有9000多名,其中接受国家局培训的有800多名,接受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有8000多名。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把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住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特别是通过以案说法或现场执法的方式,着力丰富测绘行政执法人员的实战经验,并且严格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测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建设一支合格的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培训使学员们认识到依法行政是政府权力配置和运作的基本准则,其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测绘依法行政,不仅要在深化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等方面做工作,还要在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提高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做好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测绘法律法规的权威,树立测绘政府部门的形象,是测绘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测绘违法案件多发的严峻形势,广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站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广大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实践中,把培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理论联系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处理及时,措施得力,使涉案当事人对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心服口服,为执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经初步统计,2007年上半年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案件41件,是去年同期的2.7倍,加大了对测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新疆、江苏、上海、吉林、江西、陕西、宁夏、贵州等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家安全、保密、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相继查处了包括涉外案件在内的一批重大测绘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利益。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培训形式,使培训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回顾这两年来的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确保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国家局印发了《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从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培训对象和内容、培训教师及教材,到培训分工、进度安排、考试考核、经费保障等都做了周密部署。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方案制订了本行政区域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并把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经初步统计,2007、2008两年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计划举办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近百期,共培训执法人员6700多名。

  二是领导重视,多方支持。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是国家局加快行政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主管局长亲临培训班,并做了题为“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开创测绘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地方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对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很多省、市、县的主管局领导克服工作忙、人手少等困难,积极组织参加培训。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江长喜副厅长、江西省测绘局熊牛儒副局长等局领导都亲自带队参加学习,充分体现了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对培训工作的大力支持,使得整个培训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国家局每期培训都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党校和测绘系统内部经验丰富的专家、领导授课。针对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当前测绘市场发展需要,以提高行政执法理论水平和执法实践能力为目标,授课内容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理论到测绘法的各项制度规定,从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分析、研究到具体的执法实践,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学员们一致反映加深了对行政执法理论和实践的认识,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增强了执法工作信心。

  四是交互学习,形式多样。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培训工作中坚持“提高效率,注重实效”的办班原则,在精心安排培训内容的同时,注重组织学员就当前测绘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与授课的专家、学者们进行深入探讨,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学员们进行交流和实地考察,促进共同提高。使广大学员的学习兴趣十分浓厚,呈现出认真听讲,深入思考,热烈讨论的浓厚学习氛围。

  五是以考促学,成效显著。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进行行政执法工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培训结束后,积极组织考试,夯实理论基础,巩固学习效果。江苏省测绘局在考试内容上根据本地区测绘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侧重对测绘行政执法实践的考察,取得了良好效果,对进一步做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下一步的培训工作打算及建议

  随着测绘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测绘科技的不断进步,测绘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加之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测绘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测绘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工作必须紧密结合测绘事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以适应新时期执法工作的需要。

  (一)完善培训制度,健全培训机制

  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执法培训和实践,才能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将培训工作形成制度,国家局将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使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健全培训机制,将培训工作与各级政府推行的执法重点岗位、权力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和引入竞争机制相结合,对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及换届的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岗位培训。

  (二)积极探索研究,创新培训形式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培训内容上力求实效,在培训形式上力求突破。要根据不同时期执法实践的需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适时开展执法骨干培训班、市县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等培训工作;针对测绘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以测绘法律法规、执法理论和实践为重点的培训学习。同时要在授课过程中将理论学习、考察调研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加强学员和授课老师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三)加快岗位培训,做好换证工作

  按照计划,国家局将全面开展测绘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国家将根据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轮岗、交流或换届的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再举办一期培训班。目前还有20%左右的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任务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开展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培训任务的要尽快开展测绘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顺利实现2008年底之前全部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目标。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