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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案

2011-08-15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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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福建省测绘局接到举报,反映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完成的闽侯经济开发区测绘项目存有质量问题。福建省测绘局立即组织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完成的闽侯经济开发区13.3平方公里1:1000地形图测绘项目,没有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在首级控制、图根控制测量、地形图地理精度、图面整饰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测绘成果质量综合判定为批不合格。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条、第三十四条关于测绘技术规范、标准和测绘成果质量的有关规定。

 

 

  2010年12月10日,福建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作出责令重测,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停业整顿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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