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未取得测绘资质进行非法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陕西正点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测绘行为,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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