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河北省测绘局在年度测绘资质注册检查中发现,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承揽的测绘项目存在超范围作业的情况。经查,该院在不具备从事地下管线测量资质情况下,分别于2006年5月24日、12月18日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处签订合同,实施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带状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及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项目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管网二次网管线探测及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项目。该院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地下管线测量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测绘活动准则的有关规定。2008年8月5日,河北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三条关于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