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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公告

2016-06-06      来源:地质环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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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根据《关于商请推荐第三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函》(国土资应急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将第三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名单予以公告,聘期自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请受聘专家认真填报《第三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备案表》,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应急办) 徐维迎 010-66558575

  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王灿峰 010-62116146 邮 箱:wangcf@mail.cigem.gov.cn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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