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受理申请、资格审查、专家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专家复评、人才工程实施协调指导小组认定等程序,现将评选结果和复评专家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如实反映,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5月29日-6月4日)
受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自然资源部科技合作司(国土)
联系电话:010-66558417
科技合作司(国土)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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