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践行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5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土资发〔2016〕187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024号)要求,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组织申报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选及社会公示,确定了第六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现予以公告。
附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第六批)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