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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命名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6﹞831号

2016-05-31      来源: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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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国土资源科普工作规划,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自200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分三批共命名了138家国土资源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各科普基地通过制定实施科普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壮大了科普队伍,开展的经常性和重大科普活动,在质量、频次、影响力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升,成为国土资源领域重要的科普阵地。根据《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及命名暂行办法》,现开展第四批科普基地的推荐和命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对象应符合《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标准》(以下简称《基地标准》)的要求,并选择合适类型(包括科技场馆类、资源保护类、科研实验类),如实填写申报书。

  二、推荐组织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负责指导和协调此次科普基地推荐命名工作,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普基地办”)承办具体事务性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和部其他直属单位为此次科普基地命名工作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基地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部将严格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与《基地标准》不符的,即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为突出科普基地示范效应,本次推荐命名将严格控制数量,命名不超过30家科普基地。同时,为优化科普基地类型结构,促进各类科普基地的全面均衡发展,鼓励推荐科研实验类科普基地,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命名科研实验类科普基地。此次推荐不限制推荐名额,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基地标准》要求,严格把关,高质量推荐科普基地。

  三、推荐材料填报

  本次推荐命名工作采用网上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2016年5月20日后,申报单位可登录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评选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填报。推荐单位需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网络初评审核。网络填报指南和注意事项请参见《科普基地评选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可在前述网址下载)。

  网络申报和初评审核结束后,需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信息严格一致),加盖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公章,于2016年7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2份,及申报材料光盘(含申报书电子版,图片、视频等相关附件)一式2份报送至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包装上请注明“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徐浩、谢秀珍

  电话:010-66558410、66558427

  (二)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艳、何哲峰、王妍、崔鑫

  电话:010-66557467

  (三)网络申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詹玉、王海山 

  电话:010-88555840、13911309080

  附件: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申报书格式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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