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11号)的要求,经专家严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月14日。对拟建设和培育的重点实验室名称、建设单位等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或主管部门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及电话:马梅 何凯涛 010-66558426/8425
传真:010-66558429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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