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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表扬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9-10-28      来源: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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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09〕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下发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整规工作人员为此做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充分肯定各地、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突出贡献,在各省(区、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推荐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决定,对北京市房山区大安山乡人民政府等170个先进集体和陈一昕等5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再创佳绩,推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省(区、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大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规工作成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转变管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国矿业走出一条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附件: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监  察  部          财  政  部

环境保护部       商  务  部          工 商 总 局

安全监管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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