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办〔201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教育培训计划》(附件1)已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教育培训工作是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测和人才强测战略、建设高素质测绘地理信息干部人才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并就贯彻落实好局2014年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工作在提升干部人才队伍素质、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紧密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心工作,以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和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为目标开展培训。要坚持培训需求导向,遵循培训规律,科学确定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统筹安排,积极选派学员,并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供保障条件。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在开支标准和范围内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不得转嫁、摊派培训费用,严禁向参训人员收费;培训结束后,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结算。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三、要认真执行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规模开展培训。未经同意,不得计划外开展培训,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培训名称、地点、内容、对象和时间等,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四、要加强培训质量评估,在每期培训结束时,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培训效果、组织管理等进行无记名评估,并以此作为培训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对培训班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要认真填写培训实施情况表(附件2),并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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