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开 > 建议提案 > 提案答复 > 2016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提案复文摘要

2016-07-19      来源:调控和监测司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授权,目前,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在全国33个县(市、区)正式启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其中,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有15个县(市、区)。按照中共中央部署,全部试点工作于201712月底前完成,试点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要认真总结试点实践经验,及时提出制订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你们提出的具体政策建议,我部将商农业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试点政策框架内指导试点地区予以研究吸收。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