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矿权新设和划定矿区范围业务类型不用填写“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栏,采矿权新立业务类型“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栏填写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号(协议出让类采矿权项目不用填写此栏)。
2.所上传附件必须是通过矿业权报盘软件制作的“.ZIP”格式的压缩包(矿业权报盘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mnr.gov.cn/fw/xzfw/rj/kc_19224/kyq/),非油气采矿权请使用“非油气采矿权报盘软件”、非油气探矿权请使用“非油气探矿权报盘软件”,油气类矿业权请使用“油气勘查开采管理系统(安装包)”软件制作。
以下为报盘文件制作流程:
请将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放在附件页面其他材料模板中。
3.业务类型为补正的项目除上传“.Zip”格式文件外,需将与补正告知书相关材料的“.PDF”文件独立压缩后上传。
4.申请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含划定矿区范围、注销通知书)时、提交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相应的纸质文档,并与之前提交的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有关要求。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400099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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