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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审核事项常见问题解答

2019-06-13      来源: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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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项目用海需办理海域使用权审核?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需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审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使用特定海域不足三个月,可能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需办理临时海域使用证。
  二、海域使用权期限应何时提交续期申请?
  答:最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
  三、哪些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审核应报自然资源部受理?
  答:(1)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2)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以外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3)国防建设项目;(4)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5)国家直接管理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6)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 (7)填海50公顷以上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项目;(8)新增围填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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