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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事项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2019-06-13      来源: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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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事项申报的电子数据怎么制作?
  答: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服务”的“下载服务”里下载古生物化石报盘软件,填报相关内容后保存,将保存文件刻录光盘即可。此外,申请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出境的,还请提供申请出境的古生物化石展品清单的WORD原始文档。
  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申报的办事指南中的条目有没有更加细化的要求?
  答:有,请参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三、如何区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答:请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首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号)。
  四、已经批准出境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可否于进境前提前办理复进境手续?
  答:不可以。复进境手续应当自办结进境海关手续之日起5日内向自然资源部申请进境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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