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等7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26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其中立案查处5起,挂牌督办15起,公开通报6起。
立案查处的5起案件中,广东3起,黑龙江、浙江各1起;挂牌督办的15起案件中,山东8起,湖南6起,吉林1起;公开通报的6起案件在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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