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库和统计库,收集和整合经评审备案后的各矿区资源储量数据,并负责对辖区内矿区的资源家底数据进行核实、把关。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开发建立了储量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汇总形成全国各矿种的资源储量家底。每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召集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汇总后的全国数据进行合理性审查,对发现的异常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解决数据异常问题,确保储量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我国还实施了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增强矿业权人对如实填报储量数据的责任,扩大社会对矿业权人的监督力度,有效提升资源家底数据的准确性。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