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也即我们说的矿产资源家底,是地质找矿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矿业开发对象;是政府进行规划和管理的依据和基础,也是矿山设计、建设、开发、经营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储量管理是制定矿产资源战略、规划、政策和资源配置、矿业权设置、矿业市场建设以及税费征收等的基础、前提和依据,贯穿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全过程。为掌控好资源家底,在目前的储量管理体系中,我们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按照《关于颁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05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3号)要求,严格把好资源储量数据入口关,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经过严格评审备案后的资源储量数据才能登记入库,通过做好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统计工作,以保证获得的资源储量真实可靠。二是做好资源储量动态监测,通过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的要求,及时掌握矿山储量年度动用、损失等利用情况,形成储量入口与出口的一体化管理,全面掌控资源家底变化情况。通过把好资源储量入口和出口关,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做实储量账户管理,及时形成全国新增、动用和保有资源储量数据底数。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