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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完成 后备耕地总量180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量的10.12%

2008-12-18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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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耕地及后备资源调查与潜力评价》项目日前完成。结果显示,经评价和测算得出黑龙江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总量为1807.5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55%,是全省现有耕地总量的10.12%。

《黑龙江省耕地及后备资源调查与潜力评价》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联合提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刘兴土、国务院参事王秉忱以及国土资源部、黑龙江省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审、鉴定组认为,该项目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项目由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黑龙江省土地勘测利用技术中心、黑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联合承担,历时近1年时间完成。通过大量分区实地调查,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摸清了全省耕地及后备资源的数量、分布、质量等特征,进而提出全省耕地及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战略。

项目研究表明,全省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943.35万亩,占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总量的52.19%;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潜力44.25万亩,占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总量2.45%;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潜力819.9万亩,占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总量45.36%。该项目采用地理相关分析法,将全省耕地资源利用划分为4个一级区和12个二级区。

项目同时指出,黑龙江省耕地资源利用存在水土资源不匹配、中低产田比重大、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等问题,提出应实施耕地及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战略,建议成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战略领导小组,健全责任机制;制定耕地战略规划与具体实施方案,实行耕地战略管理;推进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实行耕地资源资产管理。同时,要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实行耕地保护区域补偿;创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机制,实行耕地储备区域调控。(记者 王 建)

 

评论:有“备”无患 [ 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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