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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12个省市耕地后备资源家底摸清

20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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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12个省市耕地后备资源家底摸清

 
 

    记者从部地籍司和规划院近日联合召开的项目验收会上获悉,山东、江苏、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12个省(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顺利通过验收,我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取得最新成果。

    为合理科学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全面查清我国耕地数量、分布等情况,我国于2000年4月对西部14个省(区)的耕地后备资源展开调查评价,2001年又部署了中部省(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2002年6月开始部署东部12个省(市)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目前,调查评价成果在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制定过程中,已得到部分应用。

    项目验收组组长、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指出,在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验收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各地应加强对调查评价成果的应用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为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发挥基础性作用。

国土资源报记者 张 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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