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东部地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启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等12个省市,将全面展开这项工作。
2002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要完成两项主要任务:一是完成可开垦土地调查评价,调查大于600亩40公顷的集中连片每片面积不小于100亩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包括荒草地、滩涂、苇地、盐碱地、沼泽地、裸土地的数量、质量状况,并进行适宜性评价,分析开发利用的潜力。二是完成可复垦土地调查评价,调查大于300亩20公顷的集中连片每片面积不小于50亩可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对废弃压占破坏地、塌陷地、自然灾害损毁地等各种可复垦土地的数量、分布和潜力进行调查,并进行适宜性评价,分析开发利用的潜力。
为保证调查评价的科学实施,部地籍司规定了明确的工作原则:一是为规划和决策服务原则。东部12省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部署,应满足国家制定有关政策和编制有关规划的需要,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现势的基础数据和图件资料。二是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建立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和建立全国耕地后备资源信息系统需要,这次调查重点是查清能形成国家级土地开发、复垦基地的耕地后备资源情况。三是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基础原则。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资料为基础,查清本地区耕地后备资源状况,调查评价成果反过来进一步补充完善土地变更调查,二者有机结合。四是技术创新原则。要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手段,推动技术创新,增加科技含量,加快调查进度,降低成本,提高成果质量。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12个省、市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省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汇总,并于明年2月份向部上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
国土资源报记者 张 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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